湖南省衡山縣教育系統(tǒng)校園腐敗系列案件剖析
2015年9月,湖南省衡山縣法院審理了一件腐敗案。站在被告席上的,是衡山縣第二中學校長李某。他淚流滿面地連說了三聲“對不起”,并向臺下的同事、親人、朋友們深深地鞠了三躬。
李某在懺悔書中寫道:“多想再回到神圣的三尺講臺,重執(zhí)教鞭,用粉筆重新書寫自己的人生。”可惜,世上沒有后悔藥。
2015年1月,衡山縣紀委陸續(xù)接到群眾反映:衡陽某商貿有限公司進駐本縣,在承包縣直學校商店過程中存在嚴重的違紀違法問題,該公司與學校領導有不正當?shù)慕洕鶃怼?/P>
“從嚴從速查處,必須還教育一片凈土?!焙馍娇h紀委迅速行動,經初步調查得知,衡山縣第二中學因學校規(guī)模大,被該商貿公司作為承包學校商店的“公關”第一站。在未進行公開招投標的情況下,該公司成功承包衡山二中學校商店,該校校長李某因此獲得了公司老板熊某送上的5萬元“好處費”。
隨著調查逐步深入,李某受賄問題又牽扯出衡山縣第二中學、第四中學、岳云中學、職業(yè)中學、實驗中學等5所縣直中學的相關領導,他們皆因學校商店對外承包而收受了同一家公司送出的2至12萬元不等的錢物。
這成為了該縣教育系統(tǒng)校園腐敗系列案件案發(fā)的導火索。
辦案人員發(fā)現(xiàn),基建、采購、后勤等領域成為校園腐敗的“重災區(qū)”。公開招投標被拋到一邊,學校領導的權力不受監(jiān)督制約,學校管理不公開不透明,為校園腐敗的滋生提供了土壤。
據(jù)李某交代,長期為學校提供校服的兩位供應商陳某、蔡某,每年都要給自己送上5千到2萬元不等的紅包禮金。2014年學校增訂冬裝校服,陳某一次性送給其3萬元“好處費”。在衡山二中修建學生公寓樓的過程中,基建老板為感謝李某在承建工程和撥付工程款方面給予的幫助,分兩次共送給他10萬元“感謝費”。
李某坦言,面對“潛規(guī)則”時,自己變得麻木不仁和心存僥幸,認為法不責眾,大家都這樣,自己不要白不要。
根據(jù)公司老板熊某的供述,面對金錢誘惑,李某是半推半就,衡山實驗中學副校長卻是主動索賄。這位副校長在與該公司結算學校商店承包費用時,主動要對方為其報銷了自己與家人在外旅游費7000元。
最終,5所縣直中學的校長、分管后勤的副校長、總務主任等13名干部悉數(shù)落馬,成為衡山縣教育系統(tǒng)查處干部人數(shù)最多的腐敗案件。他們本應為人師表,如今卻淪為階下囚。
校園凈土,絕不容許腐敗橫行。衡山縣教育系統(tǒng)校園腐敗系列案件之所以發(fā)生,一方面是其法紀觀念淡薄,道德防線失守,另一方面暴露出學校管理方面存在諸多漏洞。教育主管部門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管理人員的廉政教育,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的監(jiān)管,特別是強化學?;üこ?、物資采購、資金撥付等腐敗多發(fā)領域的監(jiān)督制約機制建設,深化校務公開,從根本上鏟除校園腐敗的生存土壤。